AA 制的毀滅性力量:為什麼我拒絕了心儀對象的告白

AA 制的毀滅性力量:為什麼我拒絕了心儀對象的告白

@toumorokoshiki
日語2 週前 · 2026年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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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一篇個人隨筆,詳細敘述了一名男性在約會過程中極致的吝嗇與缺乏體貼,如何導致女性拒絕了他期待已久的告白。

我曾經有一位非常喜歡的資深同事,甚至到神社祈求能和他在一起。然而,因為某件事,我對他的感情瞬間冷卻,最終對著我一直等待的告白,說出了「對不起,我不能和你交往」。

當時已經約會了大概十次,他對彼此的感情很有信心,似乎無法相信,一直問:「什麼?!為什麼?不會吧,告訴我為什麼?不能再考慮一下嗎?」但我的心意已變,再也回不去了。

那件事就是如此決定性且令人難忘。

這是一個與我之前寫過的第一次約會就去開房間的男人完全相反的故事。這次,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約會,他遵循了所有通往告白的禮貌步驟,但最終我們連手都沒牽就分道揚鑣了!

■ 老字號鰻魚飯店平分帳單事件

這個故事摘錄自一篇名為:


「別搞錯告白前的『那個時期』!從老字號鰻魚飯店平分帳單事件學到的教訓」


的專欄文章,該文章是作為書籍「京都大學女公關教你:99% 男人做不到的戀愛超級基本功 (SB Creative)」在書店購買的贈品。

在我二十歲出頭時,我和一位快三十歲的資深同事彼此有好感。他幾乎每週都約我出去,帶我去各種地方,我度過了一段非常快樂的時光。

然而,他是極度認真的類型。即使我提議「我們買點酒去你家喝吧!」,他也會委婉地拒絕,說「因為我們還沒正式交往,這樣有點...」

我喜歡他這點,也很享受這種「比朋友多一點,比戀人少一點」的關係,所以很樂於繼續約會,不急著推進。

然後有一天,他邀請我:「我訂了一家老字號鰻魚飯店,我們一起去吧。」

我滿懷期待地走進餐廳。我們各點了一份鰻魚飯和一杯飲料。

他說一份鰻魚飯不夠,又加點了一份鰻魚蛋捲,還多叫了一杯飲料。

然而,我們平分了帳單。

我最後為他多吃的鰻魚蛋捲和他多點的飲料付了錢。

當然,到那時為止我們的約會基本上都是平分帳單,但那些都是在便宜的居酒屋,金額不大,所以我也不介意。但那天,在他預訂的高級鰻魚飯店平分帳單,成了一個讓我感受到價值觀差異的重大事件。

從那之後,我對他的好感瞬間降溫。

當他隔週向我告白,說「請跟我交往」時,我禮貌地拒絕了。我記得當時有點難過,心想:「唉,如果那次平分帳單的事沒發生,我大概就會答應了吧...」

■ 我質疑了他的「體貼他人」和「溝通能力」

你可能猜到了,這不是一個單純關於金錢或「他沒請客」的故事。而是:

「即使我同意在這種情況下(年長男性邀請晚輩女性去高級鰻魚飯店)平分帳單是可以接受的,但至少讓兩人點的食物份量相同吧。」

「比我多吃了大約 1500 日圓的東西,然後還精確地對半分,這完全缺乏體貼。」

「實際上,因為我付了 300 日圓的零頭,我最後還多付了一點...」

我開始質疑他的 「體貼他人」「溝通能力」 。這完全不是因為「他不是個會請客的有錢男人」。(如果是這個問題,我就不會跟他進行十次平分帳單的約會了。)

在鰻魚飯店事件之前,我們去的是便宜的公共居酒屋,點喝到飽的方案或分享大盤菜,所以每個人吃的份量不明確,平分帳單我也不介意。(而且,那時我真的很喜歡他。)

但那天,去了高單價的餐廳,又沒有點套餐而是單點,個人消費金額就變得清清楚楚。

結果,我發現了他缺乏體貼的一面。

如果我們在告白前沒去吃那頓鰻魚,我可能就會在沒注意到他這個特質的情況下開始和他交往。

現在回想起來:

・他是前輩(年長好幾歲)

・他收入比我高

・他是男性(通常被認為應該要招待的一方)

・是他邀請我去喝酒(每次都是)

・是他選擇餐廳

在這些條件全部成立的情況下,對於一個他喜歡到想要告白的女性,卻從來沒有說過一次「我來付」,坦白說,有點可悲。

■ 基因容忍臨界線

當時,因為我還是喜歡他,我試著告訴自己:「不,鰻魚飯店的事只是偶爾一次,也許只是個意外。」

所以,當他請求我重新考慮他的告白時,我聽了他的話,提議「我們再約會一次吧。」我們決定下週去一家便宜的連鎖烤雞肉串店。

事後看來,戀情在那個時候就已經結束了。

對我來說,他已經跌破了 **基因容忍臨界線**

或許,在十次約會中慢慢累積的 「平分帳單扣分」 ,終於在「鰻魚飯店事件」那天達到了不及格的分數。我的卵子關閉了通道,發出信號表示「永遠不可能接受這個人的基因了」。

所以,無論發生什麼事,我想我都不可能得出「合格!我們交往吧!」的結論。但我沒想到,從這天起,我會把他歸類到「生理上不可能」的類別。

這次烤雞肉串約會(後來被稱為「烤雞肉串事件」)成了我對他的厭惡感爆發的導火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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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仇賽

灯諸こしき@新刊『京大式ストロング婚活論』🎊 on X — cover

我們走進便宜的烤雞肉串店,各自點了想吃的東西。

他看起來一點也不緊張,點的量是我的兩倍多。(我有種不祥的預感。)

談話內容並不特別有趣。事實上,他這個人本來就沒什麼有趣的地方。

我喜歡他的原因是,他長得非常帥,帥到居酒屋其他桌的客人會竊竊私語「他長得好像那個明星!」而且他喜歡我,會主動約我出去。

換句話說,我不是在尋找幽默。我不是因為他有趣才喜歡上他。

然而,我現在卻如此在意。在意談話內容的空洞。在意和他在一起並不有趣。

他很帥,吃相優雅,說喜歡我,而且認真到願意透過多次約會走正規流程。

然而,我已經無法再喜歡他了。 平分帳單的破壞力真是可怕。

也許我們就維持前輩和後輩的關係比較好...

這個想法在他結帳時的行為,被確立為「不,連那樣也不可能了」。

■ 你怎麼說得出這麼丟臉的話...

他:「我只有一張一萬日圓鈔票,我先付吧。」


我:「哦,我也只有一張一萬日圓鈔票耶。」


他:「這樣啊。那等一下我們去哪裡換開之後,你再給我一半。」

哈... 一半?!

帳單是 6500 日圓,而且 超過 70% 是他個人點的。

等等... 我是不是被利用了?

不,很難相信一個在同個圈子追求女性、讓大家都知道、甚至在剛被拒絕後還請求對方 reconsider 的男人,會把我當提款機。

這大概只是,純粹且簡單地,這個人就是個小氣鬼...

從那一刻起,他在我腦海中的綽號變成了 「小氣鬼君」。

追求一個小好幾歲的後輩女性,自己吃得喝得比她多很多,然後說「給我一半」,這真是讓人倒盡胃口。

在那種情況下,只有兩個正確的選擇:要嘛說「沒關係,我來付」然後請客,要嘛說「那接下來你能請我去下一攤嗎?」

你怎麼能對一個後輩女性說出「把你的萬圓鈔票換開,然後給我一半」這麼丟臉的話?

他對金錢的執著變得有點可怕。當我和男性後輩出去時,即使我對他們沒有戀愛感情,我也會請客。但他的價值觀是 「即使對方年紀比較小,即使是女性,即使我吃了兩倍的量,我們還是要堅決平分帳單。」

我想,在某種意義上他是個純粹的人,不會試圖用金錢來買女性的歡心,但這種頑固地拒絕請客的態度,就是讓人害怕。

實際上,我甚至不在乎他是否因為是前輩或男性就必須請客,但至少為你自己吃的東西付錢。不要讓後輩女性為你的份額買單。

難道你不想在一個你苦苦哀求對方 reconsider 告白的女性面前,表現得至少稍微帥氣一點嗎?

我對他的金錢觀感到非常惱火,根本不可能再去下一攤。

「那我到那間便利商店換開鈔票還你錢。然後我要回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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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信再也無法對他心動

然而,那裡又發生了另一件事。

當我問:「我要去買東西換開鈔票,你有要買什麼嗎?」他回答:「杯麵!」

於是,我照他的要求,在便利商店幫他買了一杯 300 日圓的杯麵。

然後,我再次問他:「烤雞肉串的錢我該給你多少?」

他說:

「我們兩個人總共是 6500 日圓,所以可以給我 3250 日圓嗎?」

把我的杯麵還來。

他吃了 70% 卻要後輩女性付一半。即使我承認這個——不,即使我承認一千次——那是一回事。

但在那之上,還讓對方買一杯 300 日圓的杯麵,並且 連一塊錢都不肯少收,這顯露出了他的本性。

至少也該說:「既然你幫我買了這個,那 250 日圓的零頭就算了,給我 3000 日圓就好。」即使那樣也還是不夠。

在一個男人甚至因為說「給我一千日圓就好」就會被批評的世界裡,我無法相信還有這樣的男人存在。

我不知道要如何對一個「小氣鬼的最終型態」的人,產生渴望、興奮,或是任何「他好帥/好棒/我愛他」的情感。

我確信,無論我再怎麼努力,都無法再對他心動了。因為他的個性如此令人難以忍受,甚至他那張帥氣的臉在我眼裡也開始變得噁心,我甚至無法再直視他的眼睛。

「鰻魚飯店事件」不是偶然。他的金錢觀和對他人缺乏體貼,就是與我的價值觀不合。

我甚至不想再把他當朋友看待。我無法忍受每次都要經歷這麼不愉快的付款經驗。

所以,幾天後,我傳了一封 LINE 訊息給他,說「對不起,我不能和你交往」,然後切斷了與他的一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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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你看到有人想平分帳單的那一刻,愛情會以難以置信的速度枯萎

他在一家頂尖公司工作,我不認為他的薪水很低。因為他對金錢很計較,他可能存了不少錢。如果我們真的交往結婚,我或許能過上經濟穩定幸福的生活。

但那不重要。 這種理論上的幸福,很容易被一個人如何支付餐費的現實所吹散。

我曾經畫過這樣的漫畫,情況就是如此。

灯諸こしき@新刊『京大式ストロング婚活論』🎊 - inline image

小氣是戀愛殺手。

就是會讓人完全失去興趣。

當你看到小氣行為的那一刻,你一直培養的愛情會以難以置信的速度枯萎。

至於他為什麼如此頑固地堅持平分帳單,我或許有一天會寫一篇關於他那一方說法的文章——這是在一切結束後他告訴我的。(這次沒有寫進來,因為在一篇文章中放太多資訊會增加被認出的風險。)

(後記)

寫這段經歷讓我想哭。我想女性會懂,那種「想要愛一個人卻無法去愛」的情況,是非常痛苦的。而且看到自己喜歡過的人做出可悲的行為已經夠難受了,還要像這樣寫下來,真是一種苦行。雖然是過去的事了,但我還是快哭了...

▼ 看看我的 note,我每週都會寫這樣的戀愛散文:

**夜生活乞丐**

灯諸こしき@新刊『京大式ストロング婚活論』🎊 - inline image

▼ 我打算寫續集,請追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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