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記得高中時老師對我說過的一句話。
「你能不能結婚,取決於你能不能用手接住那個人的大便。」
真的是荒謬至極。但很奇怪,我幾乎忘記了所有聽過的故事,卻唯獨把這句話記了很久。
最近,我好像開始明白為什麼了。婚姻,不是去想你想要和誰在一起。
你能接住那個人的大便嗎?這或許是個有點噁心的話題,但想到要和一個人長久生活在一起時,我覺得這個問題直指核心。
交往的時候,你可以選擇自己和伴侶之間的相處方式。想見面的日子就見面,不想見面的日子就一個人待著。心情不好的時候可以不回覆對方,身體不舒服的時候可以睡飽了再見面。某種程度上,你可以選擇讓對方看到哪一個版本的自己。
然而,一旦開始同居,這些選項就會逐漸消失。即使你累得要死回到家,你們還是在同一個屋簷下;即使你一句話都不想說,只要對方想說話,你還是得聽。
共同生活的時間越長,你花更多時間面對的,是對方身上那些你不見得喜歡、但就是他真實樣貌的部分,而不是最初讓你愛上他的那些部分。
結婚幾十年後,沒有人能保證你還能只靠當初相愛的理由繼續走下去。外貌會變,性格也會隨著人生階段而改變。換句話說,結婚之後,你不是繼續和當初愛上的那個人生活在一起。到頭來,你會一次又一次地,和當初墜入愛河時還不認識的那個人生活在一起。
每一次發生這種事,你還能覺得自己想要和這個人在一起嗎?
在一起的時間越長,「愛」這種情感派不上用場的日子,占比就越大。即使是在生氣、真的沒有餘力溫柔待人的日子,只要對方需要幫助,你還是得伸出援手。一次又一次熬過這樣的日子之後,兩人之間的關係就會變得不同於浪漫愛情。
以前我以為,婚姻需要的是能夠永遠愛這個人。但現在我覺得,更重要的,是在你無法愛對方的日子裡,依然能夠珍惜對方。
愛是你內心自然產生的情感,但「珍惜」是一種行動,必須由你自己去選擇。生氣的日子裡,你能忍住不說那些不必說的話嗎?覺得厭煩的日子裡,你還能聽對方說一次話嗎?共同生活多年之後,正是這樣的日子定義了一段關係。
到目前為止,我只想著要接住對方的大便,但這件事還有另一面。
總有一天,可能換成別人要接住你的大便。如果你永遠健康、永遠能照顧伴侶,那當然很好;但最不好受的,是當你變成被照顧的那一方。
那一天終究會來臨:你再也無法獨自完成以前做得到的事,必須開口請求別人照顧。這也意味著,你要讓所愛的人,看到你最不想讓他們看到的樣子。我認為,婚姻裡需要「被對方接納」的覺悟,和「接納對方」的覺悟一樣重要。
想到這裡,老師的話聽起來就不一樣了。能結婚的對象,與其說是你深愛的人,不如說是你們彼此都不必隱藏「雙方都是凡人」這件事的人。
當然,高中時期的我完全沒有想這些。但幾十年後的現在,每當我想到婚姻,腦中浮現的還是那句話。
「你能用手接住那個人的大便嗎?」
這樣的表達或許粗俗,但我覺得,那句話能瞬間到達那些關於「戀愛」的故事永遠到不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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